|
深圳劳务派遣
联系人:杜生 先生 (HR) |
|
电 话:0755-33164004 |
|
手 机:13824376956 |
|
|
|
|
|
石岩劳务派遣公司 |
何为“劳务派遣”
据了解,“劳务派遣”是指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用工单位去工作的经营行为,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辅助用工形式。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两项法规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将下降
按照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新规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在2016年3月1日之前逐步降至规定比例。
按照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此外,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即“同工同酬”。
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积极指导超过规定比例的用工单位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实现平稳有序过渡;督促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统一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滥用劳务派遣将受重罚
按照规定,对违法劳务派遣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如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各类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切实维护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劳务派遣 石岩普工派遣 石岩普工输送 石岩临时工派遣 石岩临时工输送 石岩短期工派遣 石岩短期工输送 石岩小时工派遣 石岩小时工输送
杜生 138 2437 695 |
|
|